乖孩 发表于 2025-1-31 01:22

二发 禁令之下,渭南某消防站人员顶风作案带头除夕夜消防站门口放“加特林”

之前发了帖子,在全市严禁放烟花爆竹,严禁危险运输烟花爆竹政策下,渭南某消防队(几名队员)在消防站门口放烟花爆竹(加特林、墩子),作为监管、督导单位,公然带头违规的问题。
也许是发的帖子附带的图片“证据不足”,被删帖,那我就重新带上“相关原视频(节选)”,重新发布。
首先,区、市作出“严禁放烟花爆竹(规定了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地点燃放)”这个规定,我们所有人都要遵守,人人平等遵守,不能因为你是执法者和政府部门你可以“高人一等”,不能因为你是执法者你可以“知法犯法”,难道这规定只是用来规定人民群众的?政府部门可以不用遵守?
我们要的是平等,放个烟花爆竹都不平等了,放个烟花爆竹都区别对待了,那还有什么平等的事情?
除夕夜,公安、城管、街道办社区乃至物业的保安都在宣传与巡查,说明这次基层贯彻落实政策很到位很彻底,但是,居然消防员在消防站门口公然带头违规放烟花,放的还是易燃的“加特林”“墩子”,这就让人有点捉摸不透了,难道是因为消防站是消防力量最强的地方,不怕着火,所以可以在消防站门口放?我特意看了几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里面,没有说可以在消防站门口放?
我这两天在路上,也遇到过阻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人员,除夕夜晚也遇到公安警车阻止放炮,虽然大家都很想“爆竹声中一岁除”,但在禁令下,都遵守规定,遵守制度。

删帖解决不了问题,换作是人民群众因为放烟花爆竹被抓,那估计就是通告上的“罚款”甚至采取什么相应措施了。
但是你们呢? 舆情是打压不下去的,可以删帖,但永远删不完,毕竟事实一直在那里,并且还有很多平台,还有省一级以及各类网络媒体,“堵”是“堵”不住的。25号省安委办第五帮扶组才走,这才三天,就松懈下来了?帮扶组的记者“回
头看”不用拍摄素材了,直接可以提供素材了。

“知错就改,挨打要立正”,要的是你们认错的态度,视频中放烟花的三个人,左边还有个录视频的,还有录这“抖音作品”的,这五个人是谁?
烟花爆竹由谁采购带进消防站的,怎么运输和“临时”储存的,又是为什么“顶风作案”,难道不知道禁令?

这五个人是消防站什么身份,是否是党员,认识到错了没有,单位带班领导是否监管到位有无阻止?具体事件过程以及处理结果是否可以通过“荣耀渭南网”或其他网络平台进行公示。

这篇帖子没有歪曲事实,也没有抹黑造谣,更没有任何过激行为。
我就是单纯觉得,在法律法规以及行政部门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你是执法者,是政府人员,你就可以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你更应该遵守党纪国法以及各类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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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舞骄阳 发表于 2025-1-31 13:48

解决根本问题就是禁止生产烟花爆竹。

劲舞骄阳 发表于 2025-1-31 13:48

现在的执剑者剑都是执给别人的,法不及自身。

@不倒翁 发表于 2025-1-31 15:10

应该遵守党纪国法以及各类规章制度。

张亚茹grm 发表于 2025-1-31 16:01

解决根本问题

普通人类 发表于 2025-1-31 17:02

应该遵守党纪国法

豫见中原 发表于 2025-1-31 17:23

这是有图有真相

清清河水 发表于 2025-1-31 17:42

专业人士可以放烟花

wnghj766824 发表于 2025-1-31 18:32

违纪违规应该出面道歉

对不对 发表于 2025-1-31 18:34

这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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