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城市发展] 判决已达三年老赖就是不执行 蒲城法院以此再判他两年刑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5-7-27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法院作出判决已经3年,但当事人就是不履行法院判决。7月24日,陕西蒲城法院依法做出刑事判决,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当事人赵某有期徒刑2年。

  蒲城县的豆某(女)与赵某原来是夫妻,由于感情一直不和,2012年2月16日,豆某向蒲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与赵某离婚。2012年5月21日,蒲城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某与豆某离婚,并判决赵某给付豆某人民币166002.25元。

  经审理查明,赵某给付前妻豆某4万元后,拒不履行给付其余款项。2012年8月2日,蒲城法院向赵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8月6日前将余款126002.25元履行完毕,但赵某未按通知书的期限履行。2012年8月7日法院决定对赵某拘留15日(因病未执行)。

  法院调查得知,赵某自2010年1月22日至2011年4月1日,先后八次从蒲城县邮政储蓄银行延安路支行支取现金483000元(其中含有同豆某离婚前从村上领取征用土地款477100元)。离婚后,赵某于2012年9月13日从三农公司领取征用土地款112560元,2013年3月4日从环城燃气公司领取征用土地款47822元。综上,被告人赵某在离婚案件审理前后及执行期间,先后领取各类补偿达63万多元,给其孙子看病花费14000余元,给其女儿赵某琴7万元,赵某芳3万元,被告人赵某对剩余款额不说明去向,亦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给付义务。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判处的给付义务,却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在本案进入刑事追责程序后,仍拒不履行,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依法予以确认。判决被告人赵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短评:依法打击“老赖”,既是保护案件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构建诚信社会、维护法律尊严的需要。最近全国公检法正在联合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动,蒲城法院敢于“亮剑”动真碰硬,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华商报)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8-6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荣耀渭南网---每天我们都在影响这座城市!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返回列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