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资讯] 陕西岐山一4岁男孩与奶奶家中遇害 系被人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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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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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6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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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4岁娃与奶奶家中遇害)

  华商报宝鸡讯“凶手太残忍了,连4岁的孩子都不放过,真是人性泯灭。”近日,岐山县蔡家坡镇一小区发生一起凶杀案,祖孙两人在家中被害身亡,令小区住户唏嘘不已。案发后,公安机关向社会发布协查通报,悬赏5万元缉拿犯罪嫌疑人王新民(音)。4月5日,华商报记者从公安机关获悉,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找到。

  据警方通报,3月25日晚8时许,岐山县蔡家坡镇凤凰西路某小区内发生一起凶杀案,致两人死亡。华商报记者了解到,两名受害人为该小区住户,其中一人为50多岁的女性,另一名儿童年仅4岁,两人为祖孙关系。

  3月31日,在案发小区,有住户向记者透露,两名受害人是在家中被人掐死的。该小区王师傅说,自己与被害人住在同一单元,被害的小孩以前经常与自己的孩子一起玩,年仅4岁,但很聪明,也非常有礼貌,很招人喜欢。

  案发后,市、县两级公安刑侦部门迅速介入,警方向社会发布的协查通报称,犯罪嫌疑人王新民年龄在50岁至60岁之间,并附有照片。

  对于警方通缉的王新民,小区有住户表示,他和受害人是认识的。“王新民在蔡家坡经开区的渭河对岸摆了一个修鞋的摊子。”据小区的李师傅介绍,王新民和被害女子关系很好,一年多来经常出入她家。

  3月31日中午,华商报记者从一办案民警处了解到,警方在该镇附近的引渭渠边找到了王新民的摩托车,但尚不确定王新民是否畏罪跳渠自杀。4月5日,华商报记者再次联系岐山县公安局,该局一工作人员称王新民已找到。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本文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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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4-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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