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男子拖欠52名工人工资逃匿 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陕西法院网讯因拖欠工人工资四处躲藏,经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责令支付后仍不履行义务,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余洋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其支付崔某、胡某等52名工人工资共计126.7748万元。
2013年8月,余洋以西安市某建筑公司的名义(实际该公司未授权),承包了施工榆林圣都游乐园1-10号楼商铺的土建及装修装饰工程。合同签订后,余洋雇佣崔某、胡某等人带领的工队具体实施工程装修装饰工作。2014年8月底工程结束,余洋拖欠崔某、胡某等人工队52人共计126.7748万元。
2015年1月份,余洋以回家筹集资金支付所欠工人工资为由离开榆林市,之后便失去联系。同年4月29日,榆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向余洋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于2015年5月5日之前足额支付所拖欠崔某、胡某等工人的工资,但余洋仍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洋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劳动者的合法财产权益,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应予惩处。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劳动者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