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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平安蒲城建设,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蒲城法院高度重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持续加大力度打击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近日,蒲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6月中旬至2022年8月期间,被告人党某、李某为了非法获取群众手机号码,在蒲城县党睦镇、桥陵镇、兴镇等地采取登记手机号码免费赠送洗衣液的方式,获取大量群众手机号码,并将获取的群众手机号码发送给他人,每个手机号获利4—10元不等,其中党某获利182411元、李某获利51863元。公诉机关审查后认为,党某、李某在未经过群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群众手机号、验证码发送至相关微信群内,将获取的群众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以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审理中,党某、李某均认罪认罚,表示当时不知道其行为触犯了法律,现愿意将非法获利进行退赔,今后一定多学习法律知识,做守法公民。本案将择日依法作出判决。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公民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受法律保护。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不随意向他人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不随意丢弃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在社交软件上不要轻易透露个人真实身份信息;在公共场合使用无保护或者来源不明的WIFI时,切勿进行涉及银行密码、各类验证码等操作;收到短信、即时聊天软件发来的不明链接,勿轻易点击;接到相关诈骗电话后提高警惕,以预防个人信息泄露。掌握他人信息资源的也不能轻易透漏避免次生犯罪。
(来源:蒲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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