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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净化交通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坚持遏制酒驾醉驾违法多发势头,渭南公安交警始终以零容忍、强整治、严查处高压态势,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现将近期查处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案例予以曝光,以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知敬畏、守规则。
2023年7月11日凌晨1时许,马某位驾驶车牌为陕E9***A的小型面包车,行驶至大荔县朝邑镇街道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荔交警拦下,经检测,马某位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29.26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马某位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7月16日6时许,常某驾驶车牌为陕EV***8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大荔县大朝路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荔交警拦下,经检测,常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5.83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常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3年6月20日21时31分,唐某亮驾驶车牌为闽GW***9的小型普通轿车,行驶至韩城市禹门大街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韩城交警拦下。经检测,唐某亮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6.58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唐某亮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饮酒有风险,相互多提醒,防范于未然,共同保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不要心存侥幸,酒后开车。 (来源:渭南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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