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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形势平稳有序,渭南公安交警针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规律,科学安排勤务,突出管控重点,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将2023年10月份全市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名单及近期查处的几起醉驾交通违法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202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渭南全市因交通事故、酒后驾驶等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共计222人,其中3人终身禁驾。2023年10月22日23时许,靳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渭南市高新区西潼路良田医院东200米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高新交警拦下。经检测,靳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8.97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交警依法对靳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3年10月13日23时许,耿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蒲城县椿林镇岳兴村街道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蒲城交警拦下。经检测,耿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交警依法对耿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10月12日7时许,朱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大荔县许庄镇黄家执法检查站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荔交警拦下,经检测,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9.48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交警依法对朱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既害人又害己。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渭南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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