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他怀着对公安事业的热忱与激情,投身基层一线,纷繁复杂的警务工作不仅练就了他果敢、刚毅、坚韧不拔的意志品格,还淬炼了他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成为年轻民警遇到疑难案件、法律问题想到的第一人,也让他成为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急先锋,他就是解放路派出所副所长吴晓锋。
先后被评为
“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
“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先锋个人”
“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标兵”
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嘉奖3次
荣获“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作为基层派出所主管法制工作的副所长,吴晓锋深知执法规范和安全的重要性,他常说做好案件审核,就像是产品的质量检测员一样,必须严格把控接处警、受立案、事实调查、案件处理等每一处细节,针对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性、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措施适用的正当性等多个维度逐一把关和审核,才能确保全案处置的准确性和执法行为的有效性。在分局开展的110接处警及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中,他坚持把接处警作为所有执法活动的第一关口、第一环节,紧紧围绕“态度、速度、效率”三个关键环节和“差、慢、低”三个突出问题,从警情规范录入、接处警台账填写、严格落实“三个当场”、“四个必须”等细节入手,不断健全日常接处警勤务模式,优化接警、流转、处置流程,严格规范接处警各环节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提升接处警工作质效,坚决做到报警求助“零推脱”、警情受理“零积压”、群众沟通“零距离”。
案件的事实是否查清、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案件的证据链是否完整、法律条款适用是否准确……为了做细做实案件审核工作,吴晓锋和所里的两名法制员组成了专职案件审核管理组,创新推出严把“钥匙”、双重“质检”、集体“表决”、持续“跟踪”等审核措施,对所有刑事、治安案件,凡是没有落实“三个当场”、受立案不及时、证据上传不全面不规范的,坚决不予审批;凡是作出处罚决定的,必须两名法制员双重审核;凡是法制部门审核有异议的,必须组织案管组、办案民警、所领导班子研究集体表决;坚持所有案件卷宗逐案登记、集中保管,建立“红、黄、蓝”三色卡提醒模式(蓝色代表20日以上办案期限,黄色代表10日至20日办案期限,红色代表10日内办案期限),落实“周、旬、月”评查机制,全力确保所有案件依法、规范、及时办理。这些创新举措推行以来,不仅有效解决了规范执法与高效执法矛盾,也受到了办案民警的广泛好评。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吴晓锋坚持从“案中指导、案后总结”着手,扎实做好青年民警的“传帮带”工作。在“夏季行动”中,他带领执法办案队民辅警主动出击,串并侦查,先后办理“7·11”跨区域系列盗窃案,刘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案,田某盗窃电动自行车案、康某等人盗窃手机案等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专案民警遇到定性拿捏不准,程序把控不牢等问题,他组织案管民警及时介入、随案指导,最大化实现执法问题的实时发现、实时通报、实时整改,努力提升案件侦办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处理得当、适用法律正确。同时,在每周五开设“民警业务提升小课堂”,组织全体执法办案队民警轮流进行案例讲评,全面梳理自办典型案例和疑难案件,深入剖析受案标准、证据规格、办理程序等侦查环节,以案组训、以案释法,不断提升全警执法能力和执法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