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已进入还款期。为促进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可持续发展,确保我区助学贷款学生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请贷款学生珍惜个人信用,诚信还款。现就我区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回收事宜公告如下:
一、还款时间
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20日
二、还款对象
1.在我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过还款宽限期且未全部结清贷款本金的学生;
2.逾期未还款的学生。
温馨提示: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 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借款学生 2023年内应偿还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
三、本金延期偿还
1.本金延期偿还范围:本年度有到期本金偿还的学生,可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入“本金延期”页面申请;
2.本金延期申请时间:2023年12月18日之前完成申请,以免过期无法申请;
3.申请延期方式:借款学生自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本金延期偿还请,无需审批,即可生效。
四、还款方式
1.现场还款。在临渭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或各镇办中心校,利用手机“微信”、“支付宝”或银行卡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现场还款,不支持信用卡,不支持现金还款;
2.手机“云闪付”APP还款。在手机端下载安装“云闪付”APP,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或登录。在搜索栏输入“国家开发银行”并关注后,使用“在线还款”功能完成在线还款;
3.支付宝还款。手机登录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后,使用“在线还款”功能完成在线还款。
五、违约责任
1.12月20日扣款之前未能及时归还到期本金的,将会贷款逾期。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按合同约定利率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
2.将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载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 5年,直接限制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所有银行的业务办理与使用;
3.将违约学生信息录载入学信网,并向违约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对学生的就业、参加社会招聘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4.违约情节严重的学生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
政务大厅区教育局窗口咨询电话:0913-3038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