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主体责任,倡导诚信经营,11月29日,临渭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禁止使用“生鲜灯”宣教活动,深入辖区各农贸市场、超市、生鲜肉菜店,全面排查整治生鲜食用农产品“生鲜灯”使用情况。
执法人员重点对肉类、熟食、卤菜类经营主体的照明设施进行实地检查,通过查看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对比自然光下是否存在产品色差,责令存在问题的商户进行整改。引导其自觉规范使用照明灯具,避免误导消费者。
怡梦农贸市场负责人 刘进学:根据要求,我们怡梦农贸市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各商户12 月1日之前更换生鲜灯。
针对使用生鲜灯的商户,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普法宣传,让经营者认识到使用“生鲜灯”属于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根据新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咱以前用的“生鲜灯”现在就不能用了,随后赶紧把它一换。
截至目前,临渭区市场监管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1家次,超市28家次,食用农产品经营户59家次,督促更换不合格灯具180余个。
临渭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股股长 殷洁莹:下一步,临渭区市场监管局将采取宣传引导和排查摸底相结合的方式,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等经营场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相关负责人及经营户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对拒不改正的单位,依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