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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
新疆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罗某
2023年6月
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系统
篡改7名同学报考志愿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罗某,男,2000年5月生,中专文化。公诉机关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3年6月25日,被告人罗某在其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家中,用笔记本电脑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系统后,通过账号及密码登录艾某、朱某、安某、俄某、马某、阿某、迪某七人的账号,对上述七人填录的第一报考志愿的四位数字代码进行篡改,导致上述七人无法就读自己所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
判决书介绍,被告人罗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过程中亦无异议。
其指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罗某在学校一贯表现良好,曾担任班干部,学校教师对其评价也很好,没有违法犯罪前科,此次犯罪系法律意识淡薄、嫉妒心作祟;案发后,被告人罗某曾心生悔意,欲将七名同学的报考志愿改回来,但因报考系统关闭无法操作未完成,罗某在案发后向被害同学积极赔礼道歉,罗某的家长与被害方家长积极协商赔偿事宜,但因赔偿金额未协商一致未能赔偿。
罗某为表歉意已主动从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哈密校区)退学;被害人阿某、艾某、安某的高考分数低于三被害人报考的第一志愿相应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即便罗某篡改以上三名被害人的报考志愿,对三名被害人的录取结果也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伊州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篡改,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法院一审判决:
被告人罗某
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5月30日
教育部发布2024年高考预警信息
公布"高考志愿被篡改"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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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某省一考生因与同学关系不好,利用同学的准考证号非法篡改高考志愿,导致同学受到影响。公安机关对该考生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省招办决定让受害人重新填报志愿,以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截图来源:教育部官网
教育部提醒:高考是考生人生重要的一次考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考生们应谨慎保管个人准考证号、登录密码等重要信息,时刻保持警惕,避免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防范不法分子违法利用信息,侵犯个人权益。
来源:中国青年报、澎湃新闻、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