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面向社会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1801名医学类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面向社会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1801名医学类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9日至2006年7月8日期间出生);乡镇卫生院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9日至2006年7月8日期间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学历条件可放宽为大专及以上;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其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9月底前取得;对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7月1日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定向招聘”、“特岗全科”人员服务期未满提前违约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shaanxi.gov.cn)、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sxwjw.shaanxi.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入口https://sxwjw.bruida.com)。
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08:00至2024年7月12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2024年7月11日18:00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7月11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9日08:00至2024年7月13日18:00。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区)负责组织。
报名结束后(7月12日18:00至7月13日18: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专业的审核,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对专业目录中没有的,根据所学课程按相近相似把握。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各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局)按招聘办法规定发布考试公告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招聘方式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经考察考核合格,可直接进入体检环节;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可采取笔试、面试或考察考核等方式进行招聘。笔试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体检考察
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
体检前,核验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取消应聘资格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由各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局)进行公示。
(六)岗位调剂
对无人报考或有空缺的岗位,调剂工作由各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局)组织。
(七)聘用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在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务期内严禁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二)待遇
1.定向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脱贫县、山区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4.符合当地准入条件的人员可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5.在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市(区)人社局和卫生健康委(局),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真实有效。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各市卫生健康部门咨询电话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029-87259284
宝鸡市卫生健康委:0917-3263073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029-33551270
铜川市卫生健康委:0919-3181320
渭南市卫生健康委:0913-2931821
延安市卫生健康委:0911-7090867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0912-3891651
汉中市卫生健康委:0916-2226504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0915-3212068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0914-2332090
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局:029-87012361
韩城市卫生健康局:0913-5211264
(二)省级政策咨询电话
省卫生健康委:029-8962056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29-63915277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688653126、 13186884369,主要解答网上报名有关事项。
附件:2024年陕西省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计划一览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