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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陕西亿达伟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冬、陕西中宇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下落不明,为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根据申请执行人陕西亿达伟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查找、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张冬,男,汉族,1982年10月9日出生,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古城社区二组65号,住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池南路北侧金地湖城大境16幢1单元10101室。公民身份号码:61252319821009023X。
被执行人:陕西中宇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西环路中段商业局办公楼一楼南两间。
法定代表人:王刘莎,该公司总经理。
执行案号:(2023)陕05执258号。
执行依据: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陕05民初42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金额:涉案金额为6548045.55元(利息暂计算至2024年8月1日)。
另外,本案执行费为59283元,应由被执行人承担。
申请执行人陕西亿达伟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郑重承诺:
一、凡是提供被执行人张冬的下落经本院查证属实的,并协助人民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张冬的,申请执行人愿意支付举报人悬赏金人民币30000元。
二、有关人员提供本院或申请执行人尚未掌握的上述被执行人张冬及陕西中宇置业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愿意支付因其提供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执行回款项金额5%的悬赏金。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欢迎社会各界来人、来信、来电举报。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
本院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渭河大街73号
邮 编:714000
承办部门:执行一庭
联系人:安法官
联系电话:0913-2117013
举报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 (来源:渭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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