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荣耀渭南网,结交渭南乡党,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荣耀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为切实加强辖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辖区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临渭交警大队在各中队辖区主要路口严查严处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违法载人、骑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影响交通违法行为,反复加大宣传和处罚力度,净化辖区二轮车乱象乱点。现对近期查处的典型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警示:
处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处以罚款20元。
处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1条,处以罚款20元。 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你真的知道吗?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电动车超员载人会使车辆惯性增大,超员越多,惯性越大,行驶动能越大。而制动器是按照车辆的额定载质量能力设计的,超员后制动距离会增大,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对车辆制动,不能在安全距离内停住车辆,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电动车超员载人后超重致使稳定性变差,在进入弯道或制动时,极易发生侧滑或原地侧翻等交通事故。 超员载人后,车辆性能发生改变,车辆重心后移,在车辆上坡和通过凹凸不平路段时表现更突出,同时,人员超载在驾驶员前方,对驾驶员视线造成遮挡和影响操作,增加了安全隐患。
处罚:罚款20元 曝光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 (来源:渭南交警临渭大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