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白~ 发表于 2011-10-4 09:01

宝鸡15岁初中生强奸精神障碍女邻居获刑

少年不学好,强奸女邻居。

9月27日,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涉嫌强奸一案,法院做出判决,以涉嫌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马某今年15岁,系初级中学二年级在校学生。今年6月5日下午,马某趁精神发育迟缓、无民事责任能力的女邻居魏某一人在家之机,采用诱骗手段在被害人的身上“寻找”自己的手机卡,在其家中将其强奸。案发后,马某认罪态度积极,有悔罪表现,被害人家属亦谅解,本着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提起公诉后,法院对其从轻判处。

-----------------转自人民网

似曾相识 发表于 2011-10-4 09:32

小伙子冲动了

麻痹自己い 发表于 2011-10-4 09:36

年轻人   就是精力旺盛啊哈哈

杜大头 发表于 2011-10-4 09:36

害人么 这不是

浪漫人生 发表于 2011-10-4 09:54

严打

浪漫人生 发表于 2011-10-4 09:55

严肃处理

光辉符号 发表于 2011-10-4 13:23

唉 現在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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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 发表于 2011-10-4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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