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叔叔 发表于 2011-10-12 21:24

咸阳一小伙被甩 拔出小刀捅女友

本帖最后由 怪叔叔 于 2011-10-12 21:26 编辑

“咱们已经说清楚了,没啥说的了。”听到女友如此决绝的答复,1989年出生于咸阳市长武县的年轻小伙小冯脑子瞬间一片空白,随即从腰间掏出刀,对着心爱的女友一通乱刺……


    年轻的小冯与比他大两岁的小冉之前是男女朋友关系,经过8个月的相处,小冉越来越发现,男友性格比较偏激,做事有些鲁莽,并且,二人的恋爱还遭到小冉父亲的极力反对。于是,今年3月,小冉向小冯提出分手。

    年轻的小冯没有遭受过爱情的打击,他强硬表示不愿意分手:“我这辈子就认定你了,如果你不跟我好,我就去你家闹。如果咱俩真分手了,那我也不想活了。”

    几次沟通都不欢而散之后,小冯仍不肯轻易放弃,小冉提出分手后一个月,他再次去找小冉,这次,他满脑子都是“不想活了”的念头。4月9日晚,小冯来到小冉打工的厂子找她,但没有找到,后来,小冯在小冉表姐位于茶张村的租住房,守株待兔等到了小冉。

    小冯紧紧地抓住小冉的胳膊问:“咱俩还有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小冉轻轻地坐到床边说:“没有了……”话音未落,小冯从腰间掏出一把银色尖刀,对着小冉的头部乱捅,边捅还边喊道:“没事,你死了,我也不活了。”

    极度疼痛与恐惧的小冉用尽最后的力气对小冯说:“你能不能理智点……”小冯还是失去了理智,他在小冉的腰部狠狠地捅了一刀……

    随后,听到叫喊声的房东、小冉的表姐等人第一时间控制住小冯,并将小冉送去医院,蹲在地上的小冯掏出手机拨打110自首。由于抢救及时,小冉脱离生命危险。

    日前,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小冯提起公诉,鉴于他杀人未遂,且有自首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办案检察官建议法院判处其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编:何苦呢?何苦呢?害人害己,拿得起放得下。女孩子都放下了 你个男子汉想过自己的父母没?

M00789 发表于 2011-10-12 22:03

就一 S   B    没撒 好说的

M00789 发表于 2011-10-12 22:04

冲动是魔鬼,虽然 我在    某年掐住 某人的脖子 想 捏死 某人    。

千江月 发表于 2011-10-12 22:06

自私,偏执,害人害己~

杜大头 发表于 2011-10-12 22:25

{:6_150:}2的

仗剑书生 发表于 2011-10-12 22:39

二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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