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王子 发表于 2011-12-3 20:07

{:6_159:}这世道没公理,这社会太黑暗,共.产.党太腐败‘太无能!难道才上任的公安局长也是个废物??

无名123 发表于 2011-12-3 20:14

首先,对老人受到的侮辱表示深深地同情,对禽兽不如的犯罪嫌疑人表示唾弃和愤怒;其次,从你陈述的内容来看,大荔公安局对此事的处理并无不当之处,对你父亲行政拘留是因为他确有殴打他人的行为,即使对方是犯罪嫌疑人,而且公安局对你父亲进行了暂缓执行的决定,已经充分考虑了你们是受害一方的心情。最后,对下面的做法提几点建议,第一,千万不要意气用事,冲动是魔鬼,在这里鄙视那些火上加油,逞口舌之快的旁观者,目前事态对你是有利的,如果鉴定结果如你所说,犯罪嫌疑人必定被刑事拘留,进入司法程序;第二,从道德角度来说,对方应该对你们表示歉意,但在实践中确甚少出现,你也不必就此事耿耿于怀,建议你请律师或进行法律咨询,在诉讼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你母亲受到的伤害主张民事赔偿。第三,以后出现类似事件要第一时间报警,以供警方固定证据,就此案来说,如果没有床单上的体液来比对的话,这个案件很难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

猫的枕头 发表于 2011-12-3 20:22

期待结果

木子~ 发表于 2011-12-4 09:35

震惊!居然还有如此禽兽

罗斯柴尔德 发表于 2011-12-4 16:51

道德是法律的补充,江湖手段是依法维权的补充,建议你有点血性,弄了他吧

果果树 发表于 2011-12-5 09:41

支持楼上

雨人的等待 发表于 2011-12-6 06:41

有这种事!?狗日的该挨刀

465155340 发表于 2011-12-6 09:56

禽兽不如

戴纬民 发表于 2011-12-6 15:37

支持楼上

荼縻521 发表于 2011-12-6 16:25

这是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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