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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看看,这是我昨天售楼部拍的。。。。。。。。。。
”暂时收回“?还有这样的说法啊?随随便便就能收回啊
yiyidemeng 发表于 2011-12-8 10: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群众上访,根据领导指示",哈哈,笑死人了,真具有中国特色!还要法律干啥?
奢香 发表于 2011-12-10 13: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暂时收回“?还有这样的说法啊?随随便便就能收回啊
就是,朝令夕改,政府还讲什么诚信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政府是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请依法维权
看不懂
渭南的回民确实很厉害的
该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拆迁没有完成,怎么就开工了?
醉清风 发表于 2011-12-8 07: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顶你 明白人
按备份来说 他的房子就是孙子辈的
孙子让爷爷腾地方 还这么牛气
现在不叫拆迁叫搬迁,开放商没有这个能耐组织。征收的主管部门市政府拆迁办,法律规定的很明确,怎么执行这么难?政府要由拆迁部门负责依法进行评估等程序,才能妥善解决矛盾。海一方采用网络舆论战、上访攻击战最终都是口水战。还是要依法解决问题。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我们的渭南市人民政府应该赶快行动起来。当然如果海一方明知法律规定而不想按法律办,那就麻烦了?
溜达一圈 发表于 2011-12-10 22: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该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拆迁没有完成,怎么就开工了?
现在不叫拆迁叫搬迁,开放商没有这个能耐组织。征收的主管部门市政 府拆迁办,法律规定的很明确,怎么执行这么难?政 府要由拆迁部门负责依法进行评估等程序,才能妥善解决矛盾。海一方采用网络舆论战、上访攻击战最终都是口水战。还是要依法解决问题。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我们的渭南市人民 政 府应该赶快行动起来。当然如果海一方明知法律规定而不想按法律办,那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