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允许个别人独吞同族兄弟的集体资产
本帖最后由 万里无云 于 2012-6-8 15:27 编辑近期,在各大网络媒体和渭南城区疯狂传播QQ村工地大门被海家暴力封堵的同时,又披露出惊人的新闻。据网络称,有好事者查阅了相关行政法规和资料,表明海喜宝强行要求开发商拆除与高额补偿其使用的房屋,属牛羊肉合作商店的集体资产,所占土地使用权在临渭区食品公司名下,均非海所有。 相关资料称,牛羊肉合作商店1956年由6名劳动者出资,2006年在册职工12人。根据《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八条: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依照法律、法规和集体企业章程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力。集体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海喜宝无视6名出资者和12名职工的合法权益,竟以所有者身份,要求开发商对其高额补偿,蓄意侵吞集体企业资产。海企图独吞牛羊肉合作商店同族职工、同族兄弟的利益,实在是天理不容。只要牛羊肉合作商店的民族职工和民族兄弟在,这个集体企业的财产,就是大家的,就绝不允许个别人独吞。牛羊肉合作商店的民族职工、民族兄弟应依法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绝不让居心叵测的人企图得逞。
牛羊肉合作商店出资者或继承者均可享受企业资产增值的成果
牛羊肉合作商店的营业执照已多年没有年审了。按国家有关规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因此海喜宝早已不是法定代表人。既然不是法定代表人,就没有资格代表企业去商谈一些重大事项,而应由企业职工大会决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职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集体企业内有享受企业民主管理,监督企业各项活动和管理人员的工作的权利。但海喜宝这些年并没有通过职工大会来决定企业的重大问题,而且还一直侵占着企业每年的收益。近期还企图独吞企业房屋拆迁补偿金。据有关法律规定,企业所有职工都有享受企业发展中资产的增值成果。由于牛羊肉合作商店已成立50多年,当年的出资者有的可能还健在,有的可能已经不在了,但是他们的后人还在。根据国家宪法和继承法,他们的后人有继承权。牛羊肉合作商店财产属劳动者集体所有,绝不能让这一集体资产成为个别人的“囊中物”。 没看懂啥意思 楼主可以去省政府。不行就去中南海。在不行就打狗日黑枪。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这些在弄不下来。倒是活锺子呢。 么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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