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瞳 发表于 2012-6-29 08:52

买房要注意 渭南五家房地产公司资质被注销

   (记者 王明明 实习记者 李 兵)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了解到,我市五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被注销。
  6月20日,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公布361家被注销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企业名单的通知》,通知说明,近期住建厅会同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清理。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对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361家(2家贰级资质、65家三级资质、133家四级资质、161家暂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予以注销。经确认,渭南五家企业被注销,这五家是渭南开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渭南市鑫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渭南市中嘉置业有限公司,渭南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渭南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据该局房产科薛主任介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必须接受年检,或每两年进行一次延期申请,这次被注销的五家企业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检和延期申请,视为主动弃权并予以注销,注销资质的企业不能从事开发任何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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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第十九条 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条规定,《暂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秘书小D 发表于 2012-6-29 09:12

应该把他们开发了什么楼盘写出来。

中化 发表于 2012-6-29 10:53

秘书小D 发表于 2012-6-29 09: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把他们开发了什么楼盘写出来。

全中!必须要写出来开发了哪些楼盘。唉,诚信缺失,导致道德沦丧。

铁匠徐 发表于 2012-6-29 12:51

把楼盘公布了,不敢坑人了!

子凯 发表于 2012-6-29 13:46

应该公布楼盘

淘淘宝贝 发表于 2012-6-29 15:17

公布楼盘

智慧经商 发表于 2012-6-29 19:32

同意!应该报的再详细点,免得还有人被骗!

缘起六月 发表于 2012-6-29 21:29

上当的人肯定不少,现在买房都是看面积,价钱,地段有多少人看牌子啊

曾经的大佬 发表于 2012-6-30 16:27

公布楼盘

鹏鹏_~~~ 发表于 2012-6-30 17:34

大家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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