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丝奶皮 发表于 2012-7-30 08:53

四马路兴达小区水管爆裂 损失严重责任到底谁负各有说辞

本帖最后由 流年 于 2012-7-30 09:18 编辑

  近日渭南市民张女士称:“我家自来水管爆裂已经20几天了,地板、衣柜被水泡得变形了,一直没人管,物业费我每月都交,现在出了问题却让我自己承担。”提起家里目前的情况张蓉显得很气愤。

  随后记者来到张女士家所在的乐天大街兴达小区了解情况。张女士说:“7月4号,我出门办事,下午接到小区物业电话,说我家漏水了,让我马上回家,我放下手中的事,尽快往家赶,回到家后发现,卫生间的水管破裂,水不断往出涌,楼道已是汪洋一片。我马上让物业关闭了水闸,对屋内的积水进行了清理。家里的木地板、衣柜都被泡变形了,我让物业给我一个说法,物业却表示业主自家水管出现问题,不属于小区公共设施,他们没有责任。无奈我自己请了管道工,对家里的水管进行了维修,但主管道已经变形了,还不时有少量水溢出。”

  记者在张女士家中看到,由于长时间受积水的浸泡,两个卧室的木地板已经较大幅度的向上翘起,衣柜也已经变形。张女士情绪激动地说:“物业不管,我拨打了12319,对方说管道在我家,由我监管、维修,开发商交给物业只有两年的质保期,两年后出现任何问题,物业没有责任。”

  随后,记者就此事电话联系了相关部门,朝阳物业表示此事属于个体意外事故,他们没有责任。自来水公司表示,他们只负责路面、街道等公共设施。而物业管理处出示的根据《陕西省城市住宅公共设施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却并未明确说明此类事件发生后,具体的责任到底应该谁来负。

  通过网上调查,记者发现此类事件并不在少数,而且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事发更为频繁,可目前相关规定并无针对此类事件的责任落实说明。

  据了解,我国最高法院已出台司解妥善处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及物业服务纠纷,从《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记者了解到“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牛 纲马辛张祯)


秘书小D 发表于 2012-7-30 11:57


现在都是踢皮球的。早都习惯了。

酸辣肚丝汤 发表于 2012-7-30 13:34

就是的,习惯了

微胖界美女 发表于 2012-7-30 13:42

不习惯也习惯了

猫的枕头 发表于 2012-7-30 15:46

中国特色

鑫茂财讯 发表于 2012-7-30 21:06

物业和城管在天朝都是贵族

鑫茂财讯 发表于 2012-7-30 21:07

准确的说,应该是皇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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