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事小 发表于 2012-8-25 23:05

最近应该严打!

失恋事小 发表于 2012-8-25 23:17

失恋事小 发表于 2012-8-25 23: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近应该严打!

唉,办案效率啊

渭南小涛 发表于 2012-8-26 09:16

嗯,早日抓住,早日判刑,弄得人心惶惶的。

kiki 发表于 2012-8-26 09:49

秘书小D 发表于 2012-8-25 13: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抢劫罪,基本可以说是仅次于杀人的刑罚了。少年,不务正业,哎。

虽然我也痛恨,但按照楼主描述的,这是典型的“抢夺”,而非“抢劫”,前者在量刑上比后者轻的多。具体你也可以百度百度直接的区别,我也感觉给“抢夺”立法上量刑太轻

船到桥头自然沉 发表于 2012-8-26 16:54

抓住了枪毙捅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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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嚣张的劫匪,简直太可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