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乐鸡翅 发表于 2012-8-27 08:43

高中男孩为买一件动漫T恤抢劫 不多要只抢600元


  为了购买动漫产品和cosplay道具,17岁的高中男生连续实施抢劫。稚气未脱的他作案时语出惊人,甚至毫无顾忌地背上书包。4次抢劫3次成功,抢得1120元。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成华公安分局获悉,涉嫌抢劫罪的小陈已被刑拘。

  抢钱时说:
  必须至少给我600元钱!
  8月13日上午10时许,李红(化名)开车回到自己位于府青路三段的一处高档小区,当她刚把车在地下停车场停稳,一名稚气未脱的少年就走过来敲打车窗。李红回忆,少年很瘦,身高1.70米左右,背了一个大书包。没有丝毫戒心的李红摇下车窗询问少年有什么事。“必须至少给我600元钱!”突然,少年从身上掏出一把刀,抵到李红的面前威胁道。
  突如其来的一幕让李红很意外,“我可以只给你600元?”当时,李红的包里有2000多元现金,她鼓足勇气问少年。
  令李红更意外的是,稍加考虑后的少年竟然答应了。接过这笔钱,少年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停车场。没一会儿,正在附近办案的民警将其挡获。

  挡获后问:
  啥时能回家吃饭
  “你们凭啥子抓我?”对突然现身的民警,少年很吃惊。而令民警更想不到的是,到事发地摸排、走访,竟能立马抓住1个多小时前在此作案的抢劫犯。
  原来,在大约1个小时前,这名少年在同一处地下停车场还实施了一起抢劫。受害者被抢劫20元后,打电话报警,描述了这名抢劫者的容貌特征:十七八岁、背书包、瘦削……“容貌特征非常明显,一眼就能认出是同一个人!”民警说。
  这名少年交代,他17岁,姓陈,正读高中。8月3日至8月13日,他共作案4起,成功了3次,共抢得1120元现金。小陈称,有一次,受害人被抢劫时,主动“奉送”iphone手机,他没有要,只拿了500元现金。“我抢钱是为了购买动漫产品或cosplay道具!”小陈称,这次之所以只抢劫600元,是因为看上的一件动漫T恤需要500多元。
  “高中毕业后,爸妈还准备送我去日本学习漫画!”在派出所,小陈滔滔不绝地向民警讲起动漫来。他称,自己是一家cosplay社团的负责人,为了留学,正抓紧时间学习日语。不过,小陈并不知道,他的抢劫行为很可能断送自己的留学之路,“啥时候让我回家,妈妈还在等我吃饭!”接受完民警的讯问,小陈竟无辜地问道,丝毫不知自己已触犯了法律。(
  



船到桥头自然沉 发表于 2012-8-27 08:52

可怜的娃呀!

船到桥头自然沉 发表于 2012-8-27 08:52

可怜的娃呀!

り染指这街捔 发表于 2012-8-27 10:46

都高中了这么法盲{:6_164:}

凋落的烟火 发表于 2012-8-27 11:53

这个真无语了。。。

秘书小D 发表于 2012-8-27 13:39


可怜的娃啊,就为了600啊

奋斗情系“它” 发表于 2012-8-27 14:06

是可怜还是无知呀,可悲哦!

此生之劫 发表于 2012-8-27 15:52

这是17岁的吗?竟能说出来那样幼稚的话···(难道我早熟?){:8_200:}

旧城 发表于 2012-8-27 17:52

咋可能不知道自己犯法了。装的吧!

老船 发表于 2012-8-27 18:08

iphone手机都不要,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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