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逼着爱国的同胞在做一些傻事!!应该把那些政府的车砸了!反正那都是国家的!...
【新京报:爱国不能僭越法律 打砸财产同胞倒霉】表达爱国,天经地义;但爱国绝不是僭越法律借口,否则爱国行为就会异化为犯罪。日系车是中国公民的合法财产、劳动所得。这和爱国者的财产一样,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打砸这些财产,并不会对日本政府造成损失,倒霉的是自己的同胞。http://t.cn/zlP8kwk【潇湘晨报:依法理性表达爱国热情】9月15日,长沙、株洲等地发生了表达爱国热情的涉日游行活动。但是也出现了一些砸毁日系车辆、冲击涉日商场的非理性的违法行为,值得引起高度警惕。僭越法律底线的“爱国”行为只能授人以柄,损害国家形象,使亲者痛、仇者快。http://t.cn/zlhJc3r
【北京青年报社评:爱国热情不能与戾气同行】爱国是一种美好的情操,也是一种有边界的行为,表达热情不能悖逆公序良俗,更不能脱离法制。那些在戾气驱使下砸毁别人汽车的人,是不折不扣的违法。日方侵占钓鱼岛,他们却侵犯同胞私有财产,其行事逻辑荒唐无稽,其行为方式涉嫌犯罪。http://t.cn/zlPFS4N
【三秦都市报:保钓爱国怎样才是正确的表达】保钓爱国天经地义,抗议示威情之所至。但须以法律为准绳,否则爱国行为也会走向反面。打砸破坏已涉嫌违法,包括对街头日系车辆冲击。因为这些车辆是我国公民单位合法财产,打车砸车,伤害的只能是我们中国人。即所谓:亲者痛,仇者快。http://t.cn/zlhxBAe
三个字,爱国没错,值得提倡,但伪爱国就不对了。 秘书小D 发表于 2012-9-16 12: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三个字,爱国没错,值得提倡,但伪爱国就不对了。
就是的!哎!可是政府都不采取些更好的措施! 自由主义 发表于 2012-9-16 14: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8_227:} 党国无能啊,老百姓怨声四起,只能给政府施压,哎悲哀啊 475369475 发表于 2012-9-16 14: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的!哎!可是政府都不采取些更好的措施!
都采取了,不是都不让集会游行了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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