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盖在车库上大荔棉纺公寓小区住户很无奈
近日,大荔县市民向我们反映,该县西环路北段的棉纺公寓小区的车库上面,无端“长”出一层钢结构“商品房”,而且这些疑似违法的“商品房”已经被售卖殆尽。在建房过程中,附近部分业主的房屋屋顶遭受破坏,每逢大雨必漏水,甚至至今仍未修复。业主们屡次向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但是历时一年多,这些钢结构的“商品房”依旧“岿然不动”。 10月12日早上,记者来到大荔县棉纺公寓小区车库了解情况。该车库原为地上两层,一层用于停放车辆,二层为两室一厅商品房结构,共17套,中间7套,两旁各5套,中间由楼梯连接。 “原来是两层,后来开发商又在上面加了一层钢结构,建成了商品房,基本都卖完了。我们那边没有盖,因为当时我们告得紧,后来开发商就停了。”顺着这位业主的手势望去,记者看到钢结构房屋确实只加盖了一多半,最西边的5套房屋上并未加盖。 记者询问房屋的加盖情况,一位业主便说:“唉,都没办法说了。你到我屋看看,人家盖房的时候把我的屋顶都弄塌了,太阳能管子也破了,现在都在屋里堆着呢。”从室内看去,这位业主的屋顶有三四处塌陷,塌陷处周围可以看到大片的渗水痕迹。“现在只要一下大雨,我家地面的水至少有半尺深,每次我都是用扫帚往外扫呢!你看这些家具,根子下面都是水泡过的印子。”该业主称,加盖第三层房屋的时候,自己的房顶被破坏,从此每逢下雨必漏水。他和一些业主多次找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决问题,但一直无果。 在一份购房合同上,记者看到,该房屋的开发商为大荔县同州纺织服装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而上面提供的电话号码已经无法拨通。另外,该合同中写道,“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但是,几位业主均称,自己从未接到过任何所谓的书面通知;而且当时购房之时,业主们并不知道上面还要加盖一层。 记者联系到开放商之一的陈建民,他说:“这个地方当时是村上的庄基地,我们把它买过来了。那连小产权房都算不上,还有啥规划?”而当记者提出,盖房过程中有业主房屋屋顶被损坏的事情,对方回答:“这个现在让工队给处理呢,它包的工嘛。” 早上10时许,记者来到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说明来意后,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单位正在组织学习,你过会再来”。11时许,记者再次来到该局办公室,原先的那位工作人员称,“你要不下午过来,来早点”。下午2点,记者来到该局规划管理科和建管科,均未见到相关负责人。 无奈之下,记者按照该局办公楼下公示的手机号,先后发短信并致电该局副局长马天阳(业主称加盖商品房一事一直由此人处理),但是均未获对方回应。随后,记者见到了该局办公室一位姓李的主任。说明来意后,对方留下记者的电话号码,并说:“随后我让领导给你回复。”记者表示希望对方能尽快给出结论,但是李主任称:“下午3点我还有个拓展训练。” 截至记者发稿,一直未见对方回应。
渭南有好几个小区都是 当今国情
多的很的说,多一层,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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