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若若 发表于 2012-10-25 08:56

司机驾车起步时将一幼童碾压身亡 被判处缓刑


  驾车起步时未按规范操作,观察不足,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10月22日,咸阳市渭城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杨明辉(化名)有期徒刑8个月。

  法院查明,2012年6月23日中午,杨明辉登上停放在其家门口村道上的中型自卸货车,欲驾车出村营运。

  上车前,杨明辉并未发现车辆周围异常,但其上车将发动机点火后,因天气炎热,便打开车内空调制冷一两分钟,就在此期间,年仅6岁的幼女童童(化名)与其同岁的小伙伴从车下爬过,欲到道路对面。

  此时,杨明辉驾车起步,将刚爬至货车另一侧的童童当场碾压身亡。

  事故发生后,杨明辉与其家人积极协助交警部门处理善后事宜,并在交警部门的主持下,与受害人亲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受害人亲属20.7万元,受害人亲属对其表示谅解。

  法院根据杨明辉的认罪较好、有悔过表现、并且能够积极赔偿家属等情节,遂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



不三不四 发表于 2012-10-25 09:48


小孩父母呢?监护人呢?我觉得,哪怕孩子父母难过,也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啊

渭南金像摄影 发表于 2012-10-25 13:21

{:6_155:}

钱芳 发表于 2012-10-28 01:01

呵呵   觉得真可笑   娃他爸妈呢?干啥去了?说不定还是娃他爸妈嫌是女娃教的让从车下面爬。作为监护人至少要承担一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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