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恨我
发表于 2012-11-26 09:04
楼上几位太幼稚了,凭他找小姐,议价过程中所说的话,和“土匪”般的身手可以断定:这两个:“子弟”娃娃不是“好娃娃” !{:6_173:}
@无欲良品@
发表于 2012-11-26 09:24
有因必有果,因果关系
第二眼
发表于 2012-11-26 10:11
400米十块钱,那他不是找打么?换做是你,如果这样的出租车,你生气不?不过恰巧遇到乘客脾气暴躁罢了!各打五十大板!
huihuishou
发表于 2012-11-26 14:29
打人的肯定不对,但你要10块钱也确实黑,我就被出租车宰过
一号网民
发表于 2012-11-26 16:35
今天拼车,听出租司机给同伴交接班的人片:今早拉了个去渭南的 100元从蒲城走,走到陈庄遇到一个渭南出租,给了15元把人倒了,从陈庄上来4个人,天还比较早,要了8元(平时都是5元),4*8=32块 哈哈 一时时100多到手了。 在后座做的我对出租司机又有了新认识。
有我陪着你
发表于 2012-11-26 17:48
你妈是国际法院的
a113785
发表于 2012-11-26 17:57
这说的。。。唉。何必呢。马尿喝多了这下好了,人肉下他妈看他妈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么。连你全家都闹不好要被双规,该反省了。
fengziruirui
发表于 2012-11-26 23:26
曾经的大佬
发表于 2012-11-27 07:17
司法局能chua
WN电视台1套
发表于 2012-11-27 09:22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