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兔 发表于 2012-12-20 16:12

广州女子公交丢手机 警察允许其搜乘客身


       “先搜身,再下车”。昨日,黄小姐搭乘公交时手机被偷,由于小偷可能还在车上,黄女士在警察的默许下,非警察身份的她执行气了“警察”的搜查职务。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表示,搜查权是警察特有的,不能委托给其他人行使。






(寻找) 发表于 2012-12-20 16:17

警察的默许好大的权力

米兔 发表于 2012-12-20 16:49

呵呵,是啊,警察好大的权利

萌主 发表于 2012-12-20 16:55

这样虽然说是对乘客不公平,但是这个方法也蛮好的

mxy 发表于 2012-12-20 17:03

{:9_275:}

a113785 发表于 2012-12-20 17:10

警察权利真大啊

燃烧我 发表于 2012-12-20 19:37

难道没有乘客反抗?

燃烧我 发表于 2012-12-20 19:53

流弊

大灰熊 发表于 2012-12-20 19:53

看来貌似什么事都能委托!
乱了

我叫小青年 发表于 2012-12-20 20:22

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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