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 发表于 2012-12-20 16:41

1名机关干部奸淫幼女次日留下120元

    2009年8月22日,年满13周岁的女中学生灵灵和同学小斌一起在学校对面的茶屋聊天。其间,小斌的叔叔成某加入其中,没多久便提出到宾馆开房继续聊天。就这样,成某将两人带往宾馆,并以购买啤酒为名支走了小斌。与灵灵发生关系后,成某又电话约来某行政机关干部赵某,后赵某开车将灵灵带往另一家宾馆与其同床共枕。次日一大早,赵某给灵灵留下120元钱后离开。事后,彻夜未归的灵灵在其养父母追问下道出实情,后灵灵家人报案。12月19日,兰州市中院对该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成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2个月,赵某领刑3年3个月。

米兔 发表于 2012-12-20 16:47

次奥 好贱,怎么这么贱

萌主 发表于 2012-12-20 16:54

哎,现在的人啊都是怎么了,

mxy 发表于 2012-12-20 17:13

那两个娃也很跟的上时代,去茶屋聊天......
哎....悲剧啊..........

a113785 发表于 2012-12-20 17:20

这些人,唉。。我们的公仆

Grace1314 发表于 2012-12-20 19:00

这姑娘也太……怎能跟垃圾去啊

燃烧我 发表于 2012-12-20 20:13

直接枪毙

秦巴山人 发表于 2012-12-21 08:48

混进公务员队伍中的败类

渭南新青年 发表于 2012-12-21 09:47

萌主 发表于 2012-12-20 16: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哎,现在的人啊都是怎么了,

饱食思淫欲。现在有权有势有钱的人,什么没干过?对于他们就无视法律,铤而走险。对于老百姓谁敢呀?再对于贫困者,想都不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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