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车辆露宿街头
信达世纪城没有买车位的业主车辆不许进小区据物业说小区内的车位已经全部出售,所以没有车位的业主车辆就不予办卡,所以也就不能进小区,对于物业的这种说法本人很是郁闷,本人曾粗读《物权法》其中有一条规定至今记忆犹新:“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试问信达物业那来的权力私自售卖,难道信达物业很牛B,可以凌家与法之外吗?关于这个问题曾经出现过业主堵门事件,至今不了了之,人家物业依然我姓我素;广大的业主自发的组织筹备业委会至今得不到政府的批复,难道政府真的与他们"有染"?或者还是底下的一些屑小之人蒙蔽了上层的眼睛?在这个习主席倡导民生为主的时刻还这样的置人民利益于不顾,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我热爱我们的党,我拥护我们的政府,希望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能真正的把民生问题落在行动上!另附上海权发第一案网址,大家可以去看看http://finance.qq.com/a/20071106/000697.htm 支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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