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鸣 发表于 2013-1-22 05:59

如此评估国有房产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对国有资产评估:根据资产原值,市值,新旧程度,重置成本,获利功能等因素和下列具体办法评估:

         一,收益现值法;二,重置成本法;三,现行市价法;四,清算价格法;五,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办法。
      
            对红化小区三类资产的单身楼和门面房进行评估时,上述几种方法都可采用。那种简单又趋于实际就采用那种。

            大家都知道,房产都在增值,有的都成几倍的在增。红化的单身楼,门面房也如此。但从市国资委转来的红化物业报送的材料看,这些房都减值了。原值126万,2004年评估值62万,减值64万。不增反减。这个材料的真实性让人不敢相信。如若材料是真实的,
那评估师连同他们所在的单位都要吃官司了。此事件值得笔者关注。评估单位是:陕西中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法人代表:李山,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何昕31000245.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郝艳61000247《这三人及单位是盖章》。还有两人是评估人员:方波 杜小强《名字是打印的,不是签字不是盖章》

渭南正能量 发表于 2013-1-22 09:31

不是专业人士 不懂

wang8162688 发表于 2013-1-22 14:13

我都想不明白了,你一天有那么多的时间去抱怨这个 抱怨那个你就不知道来点实在的 去给你们小区打扫打扫卫生 都可以啊哪怕就是帮忙到个垃圾这都比在这里胡乱子哇乱叫的强多了大叔 别再这给我们添加视觉垃圾了

看看就好 发表于 2013-1-22 14:33

有时候常识不代表实际

到此一游 发表于 2013-1-23 00:24

楼主是那个的小区的业主吗?怎么那么多的P事,让人感觉他的生活环境太恶劣了,那你小区其他人呢,也和你一样?!怎么就你一人在此吠叫啊,由此不得不怀疑你的居心和人品了!既然那样换个小区住试试嘛,干指头蘸盐的日子过久了,心里不免就有些畸形了(大家都懂的)不如外面天气甚好,闲了出去晒晒太阳,别那么阴暗的!为了一己私利去破坏小区的和谐不地道!口口声声称自己是代表全体业主怎么怎么样更是可笑,搞搞清楚,你只能代表你自己,凭啥去你代表别人!荒谬!生活中美好的东西很多,你的眼睛是咋长的,天天这样,你吃饭香不,睡觉好不,血压高不。。。猪你长命百岁吧!

仇视一切 发表于 2013-1-23 04:41

怎么整天见你发红化的帖子?我也算半个红化人。感觉红化挺不错的。你如果在外面的商业小区住。估计你会过的更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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