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10451 发表于 2013-1-24 22:35

偷心的贼 发表于 2013-1-25 09:16

NIUJP 发表于 2013-1-23 18: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意思是那人死在马路丫子上。是自己造成的。???

我的意思是大家如果都遵守交通规则,这样的事故可以减少很多,行人走马路边牙子上,车行车道,很少有车追到马路牙子上面把行人撞了的情况。何况他没有在马路牙子上而是在路中央呀。见到人们都在指责这个车,我只是公平的说道而已,并不是说司机就完全没有责任。如果大家实在讨厌这种车的话,那大家齐心合力都不要住楼房了,我保证这种车也不会在路上跑了

世外桃源 发表于 2013-1-25 10:55

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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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三马路与民生街交汇处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