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砖头 发表于 2013-1-27 18:48

这样的父母。还好意思说什么校方责任。才九岁就把孩子送到全托。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或有什么样的困难。这就作法就是很不对的。孩子还是要在父母身边长大。就是托也应该十三以后。校方可以负赔偿责任。父母要负良心责任。试问这样的父母。你对得起你的孩子吗??

虎啸蹋雪 发表于 2013-1-27 19:20

找临渭区教育局主管民办教育的股室反映。。。。上法院告金石小学。我不信!就没有法律管不了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漂↘2015 发表于 2013-1-27 20:45

有钱人的学校

raindrops 发表于 2013-1-27 21:46

没啥见解,只是觉得家长和学校都有责任。孰重孰轻的问题!
家长的责任没有好好看护孩子,才年仅9岁,你们就舍得让孩子住校,如果你们没时间看管孩子也可以让家人或者朋友代看,孩子太小了,即便是住校,也应该有安全防范意识。避免一些安全隐患!
校方的责任是家长既然把孩子全托于你,是不是应该在方方面面都考虑的周到点,对所有的孩子负责。那么小的孩子怎么能让住二层?明显有些疏忽大意了!悲剧的发生就是因为我们的一不小心!

中化 发表于 2013-1-27 22:43

先礼后兵。招法律援助,肯定是判校方的失职。
1.去孩子宿舍的架子床那拍照,做为证明,看一下校方是否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为预防校方在事发后增加防护措施,需要和孩子一个宿舍的室友们证明在孩子摔下来之前校方没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要有影像记录);
3.宿舍里面有没有张贴安全提示牌,例如注意睡觉安全、下床安全之类的警示牌;
4.校方有没有对学生做过相关的培训,有无培训记录?
还在在学校出现伤害,无论如何校方是有责任的,校方做为管理者应负有照看不周的责任,孩子能从床上摔下来说明校在管理上有漏洞;
我能想到的就这么多,建议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这种事情一定要快速解决,避免拖的时间长了扯皮。

三三得九 发表于 2013-1-28 09:42

dsayasdf 发表于 2013-1-27 13: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先找学校谈,学校不管,找临渭区教育局主管民办教育的股室反映。

好像金石的后台很硬呢,教育局怕是惹不起

dsayasdf 发表于 2013-1-28 11:13

呵呵 后台你不试试怎么知道
临渭区不行有渭南市渭南市不行有教育厅 教育厅不行有教育部 如果习哥是他的后台就算了

a113785 发表于 2013-1-29 13:40

去曝光维权吧

xiaozhang369 发表于 2013-1-30 16:40

打市长专线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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