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也得先救人!
没钱也得先救人!我国将建急救基金,没钱也得先救人。根据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指导意见,医院应先救人再向基金申请补助,各省市须将基金补助纳入预算。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救助对象:在中国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并不局限于低保、五保等救助对象。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紧急救治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救助范围:是救助对象实际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此项制度承担兜底保障责任,也就是说患者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根据情况先由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资金资源:基金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等渠道筹集。财政投入方面,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纳入预算安排。尤其是制度运行初期,财政要承担更多的责任。鼓励向各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捐赠资金。
“没钱也得先救人”可以看出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希望执行力不会打折扣! 关键看落实。 不知道要等多长时间,不过也轮不到我 {:6_177:},支持 {:6_177:},支持 一旦执行,估计大部分都被人骗走了 {:6_152:} 还早着里 毛蛋娘 发表于 2013-3-2 11: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此处有掌声生命高于一切
此处的掌声是为落实政策拍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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