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的老虎 发表于 2013-3-5 23:37

长春盗车犯罪嫌疑人自首 供述将车上男婴掐死(组图)

本帖最后由 非洲的老虎 于 2013-3-5 23:41 编辑

“吉林公安”官方微博截图
  吉林公安消息:经公安机关昼夜连续工作,通过多种侦查手段,将周喜军列为“304”案件重点嫌疑人。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周喜军于3月5日1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3月4日上午7时许,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汇处的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吉普车(车牌号吉AMM102)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
  
  今晚9点18分,长春遇害婴儿家属被担架抬出公安局。家属称,孩子妈妈得知消息后,突发心脏病送院。
















秘书小D 发表于 2013-3-5 23:53

如此罪犯,惨绝人寰,该凌迟处死,五马分尸!!!!!!!!!!!!!!!!!!

大管家 发表于 2013-3-6 00:34

孩子安息   罪恶之徒必遭严惩

深蓝望月 发表于 2013-3-6 07:47

遗憾!初为父母者以此为戒!

胆小鬼 发表于 2013-3-6 08:27

严惩恶徒!有孩子的父母也需谨慎了!

淘小桃 发表于 2013-3-6 08:40

心里好难受!

雨荷 发表于 2013-3-6 08:47

父母也有责任,更应该反思。怎么可以把孩子放在毫无防备的车里,真是的。

傻瓜南 发表于 2013-3-6 08:47

太禽兽了

有我陪着你 发表于 2013-3-6 09:04

公主岭,雪地,听起来纯美而洁白,这世界怎么了,曾几何时,我们相信盗亦有道,而今,尽是丧心病狂。宝贝,请你原谅父母的粗心,原谅我们的无力,也原谅他愚昧无知的凶残,总之,请原谅这世界的交迫。原谅我们欠你那应得的温饱,若再来,请选个暖和又富饶的地方,丰足快乐的长大。今夜,世界为你哭泣 ~

小峰 发表于 2013-3-6 09:14

丧心病狂的货 建议对其恢复满清十大酷刑——凌迟!

哎…… 粗心的父母啊!怎么敢把2个月的孩子独自放在车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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