龏靉璳巹 发表于 2013-4-14 08:59

渭南一19岁男子报假警获刑一年 后悔不听舍友劝告


  “110不敢胡打……”最后陈述后,还不满19岁的刘某被带下法庭。很快,他得知一审判决结果: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刘某是渭南人,在苏州打工。3月2日晚,刘某拨通了渭南110报警电话,谎称渭南火车站有炸弹。接警后,西安铁路公安处立即启动反恐防爆预案,出动80余名警力、18辆警车对两处地点进行全面搜索,并对渭南北站停靠列车紧急改道、对所有施工单位及个人紧急疏散。直到3日凌晨3时,也没有发现爆炸可疑物。同日下午3时,警方在苏州将刘某抓获。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4月11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对公诉人的指控,刘某供认不讳。

  当公诉人准备当庭播放骚扰电话的监控录音时,刘某小声请求说:“能不能不播放?”因为在此时,刘某的家人就坐在他身后的旁听席上。但作为主要定罪证据,按法律规定仍予以出示、播放。

  “同宿舍的人劝他不要打,但他不理会。”公诉人介绍说,刘某在网上聊天时听人说了这样的事,随即有了恶作剧的想法,而拨打渭南110,是因为他只知道渭南的区号。记者宁军通讯员刘嘉亮



劉住童年 发表于 2013-4-14 09:46

二货青年

安以陌 发表于 2013-4-14 12:45

这孩子,脑子不好吧

偷心的贼 发表于 2013-4-14 13:23

活该,没事找事

cjj 发表于 2013-4-14 15:08

闲的

铁匠徐 发表于 2013-4-14 17:21

闲滴莫八欻了。

安心 发表于 2013-4-14 18:54

闲滴莫八欻了。

浪漫新房 发表于 2013-4-14 20:01

{:6_155:}

期待阳光20123 发表于 2013-4-14 21:18

{:8_203:}哎呀妈呀。。

杨家媳妇 发表于 2013-4-14 22:32

这种人,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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