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昂空气卫士 发表于 2013-4-16 09:23

男童车祸家人求助 政府:肇事者是混混你惹不起

  2月6日,陕西省渭南大荔县朱女士一家都沉浸在过年的喜庆气氛中,然而一场车祸却打破平静,让自己年仅两岁的儿子双目失明。
  
  朱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孩子发生车祸,随后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住院40多天,孩子的命保住了,但视神经受到了损伤看不到任何东西。孩子一系列的治疗费用,已经花了将近10万。现在家里倾尽所有为孩子进行治疗。
  
  据当地交警调查,肇事车车主叫董新房,但当时驾车的并不是车主本人,而是车主弟弟的朋友传国栋,此人肇事之后已经逃跑,无法得到相应赔偿。朱女士曾到大荔县政府请求救助,然而县政府相关人员却说车主是个混混,你惹的起吗?
  
  朱女士夫妻俩平时就经营着一个小面馆,本来生意就不好,最近几个月,又因为孩子的事情停业了很长时间。朱女士说,孩子的视力如果在三个月之内得不到恢复将永远失明,而如今已经过去40天了。孩子现在马上要到北京的医院接受治疗,而钱是个大问题。目前政府给予朱女士5000元的救助。

大猫猫 发表于 2013-4-16 09:41

谁都惹不起流氓

Mr_Mervyn 发表于 2013-4-16 09:58

晕死,身为政府怎么能这么说话呢?算不算是向黑恶势力妥协呢?

雷猴啊 发表于 2013-4-16 10:04

车主是混混~~要怪就怪你不是混混~~所以政府是跟混混一起的??

怎么能如此?

efxw 发表于 2013-4-16 10:59

个人认为:说这话的不代表政府,不要啥事都往政府身上摊。可以走法律途径。

雅意 发表于 2013-4-16 11:32

法律是不行的,警匪一家么,大荔黑呀。唉,难呀。

铁匠徐 发表于 2013-4-16 13:39

天朝啊!你叫额情何以堪?

淡紫色 发表于 2013-4-16 15:47

我的天,这就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父母官吗?

@Bill!莎 发表于 2013-4-16 16:10

无言

Υ 发表于 2013-4-16 16:55

混混不可怕,就怕当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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