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紧张 发表于 2013-6-8 08:59

延安城管局与受害人达成初步协议 赔偿五万元


延安市城管局局长张建朝在医院向受害人鞠躬道歉

  6月3日,有媒体报道了“延安城管被指酒后执法打伤多人”一事,在全国网络引起热议。7日上午,延安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就城管工作人员“跳脚踩头”暴力执法事件对当事人正式道歉。
  
  延安市城管局局长张建朝说,城管局正式向受害者刘国峰提出道歉,城管局将承担全部医药费,并安排专门人员在医院协同家属照顾。“如果需要在外地医院检查,都将支付全部医药费”。
  
  受害者刘国峰表示,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最希望在两天内能够给他处理结果,事情了结的越快越好。同时,除了医药费,车友被扣的自行车要尽快归还,如有损坏,必须按照原价赔偿。
  
  据了解,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延安市城管局对现场参与的8名执法人员、2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延安市公安局对涉嫌违法的工作人员景鼎文给予刑事拘留、刘兆瑞行政拘留。
  
  城管局与受害人达成初步赔偿协议
  
  7日晚19点有消息称,受害人刘国峰委托律师与延安市城管局达成初步赔偿协议:延安城管局连医药费在内总共赔偿受害人刘国峰五万元人民币!
  
  针对此事大秦网立即与当事人刘国峰进行电话连线,刘国峰告诉大秦网,自己的代表律师已与延安市城管局达成初步赔偿协议,赔偿连医药费及各种损失共计五万元。当大秦网问到刘国峰是否满意赔偿金额时,刘国峰称,事情已经发生了,自己也不想“讹钱”,该赔多少就赔多少,前提是一定要严惩那些暴力执法的“工作人员”,同时希望有关部门引以为戒,拒绝暴力执法。



浪漫人生 发表于 2013-6-8 09:35

媒体重视就有结果,哎

qwert1962 发表于 2013-6-8 09:38

无冕之王大多时间管用

qinpuxue 发表于 2013-6-8 10:26

nattybccu 发表于 2013-6-8 10:52

wuqing1234 发表于 2013-6-8 18:27

挨打给5万,太少了,应该给50万。
还要严惩打人凶手,追究刑事责任

夜袭寡妇庄 发表于 2013-6-8 21:14

五万块就息事宁人....................................

成就未来 发表于 2013-6-9 10:39

我觉得,这样太轻描淡写了,这个局长应该判渎职罪,打人者应该判伤害罪。不能以纳税人的钱忽悠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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