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树林居 发表于 2013-6-22 23:15

谁来管管如此黑心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谁来管管如此黑心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我们是杏树林居小区的业主,2008年至2009年大家购买中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华山大街中段开发的杏树林居小区商品房,当时合同签订五证齐全,整个小区规划7栋楼(其中1号,2号楼为连体楼),但开发商却把当时承诺为公共设施的地方违规加盖了1栋楼,就这大家都忍了,如今大家苦等了4年之久的房产证终于下来了,让大家万万没有想到的是1、2、3号楼合同签订为商品房的房产证却变成了集资合作建房,4、5、6、7号楼为商品房,难道同一块土地批文,不同的楼土地使用性质还有区分吗?广大业主对此不满,却不知该向谁倾诉,于是大家商议找找渭南市信访办,经信访局协调,住房建设管理局和开发商给大家做出了答复:“这是一种失误,现在无法解决,愿赔偿大家1%的损失。”说的如此轻巧,反倒成了开发商“态度积极、高风亮节。”我们真是想不通:“当官不为民做主,还不如回家卖红薯。”对于这种答复,我们强烈不满,难道我们辛苦积攒的血汗钱在黑心的开发商手中就这样打折了,我们的相关监管部门是怎样监管的呢,怎能任凭开发商胆大妄为欺骗老百姓,恳请住建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以及开发商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华山大街杏树林居小区1、2、3号楼全体业主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秘书小D 发表于 2013-6-23 00:23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去吃屎

我的神啊 发表于 2013-6-23 11:56

哎呦呦

渭南佳美 发表于 2013-6-23 16:22

让渭南纪检委去查查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中间存在黑色交易吗?

幸福没有神话 发表于 2013-6-23 22:22

叫王岐山查查。看看谁收黑钱了,太胆大了。敢造假

甜崽小洋 发表于 2013-6-24 18:25

开发商都是一样的

填海精卫 发表于 2013-6-25 08:26

规划局是拿了好处的,让他们查毫无用处,黑暗的高新区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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