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地产 发表于 2013-7-1 16:45

常回家看看入法律,你怎么看?

常回家看看入法律,你怎么看?
      
   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日起正式实行,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这部法律,旨在引导人们常回家看看,但大家,对于该法却持不同意见。
A:要做到常回家看看,首先得看你所从事的工作性质以及单位福利待遇,“竞争激烈的单位,谁敢没事就回去陪父母?即使你想陪,也得先有假啊。”
B:在外地工作,一年到头也回不了几次家,可自己也很想家呀!
C:回家本是道德层面的,这样一规定让人不舒服。
…………

关于,常回家看看写进法律,你怎么看?你平常又是多久回一次家呢?

蝴蝶飞啊飞 发表于 2013-7-1 17:47

我每天都在家,嫌烦,一旦不在家又想念家的温暖。

nattybccu 发表于 2013-7-1 19:03

极地柠檬/mg 发表于 2013-7-1 21:53

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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