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挖出一只鳖沿街叫卖开价1500元引围观
7月2日下午15时,有人称自己在建筑工地干活时,挖出一只“乌龟”,外壳坚硬,皮肤厚重,看起来非常“年迈”。挖出者在街上叫卖,开口价1500元。短短30分钟内,有多名市民驻足围观。
“这只乌龟大约有三斤重。听说吃乌龟对身体大补,就拿过来卖,撞撞运气。”记者看到,这只“乌龟”有碗口大小,背部均匀地分布着多边形方块,四肢粗壮,拖着一条尾巴。直到记者离开时,并没有人上前询问购买。
随后,记者带着所拍图片,采访了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程铁锁。“通过图片判断,初步可以肯定这是一只鳖,属于一般性的野生保护动物。”据其介绍,鳖一般生长在山区,城市周边时常也会发现。从价值方面讲,具有一定的生态价值和食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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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国家所有,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出售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等农民工卖了在没收 不地道吧 没收 珍惜??
http://baike.baidu.com/view/132862.htm?fromId=395432
http://baike.baidu.com/view/1286651.htm?fromId=282135
这货不值钱 菜市场论斤卖 外来物种 妈的。这年月什么东西都是野生保护动物。我看马蚁,蚊子也应该是国家一般性保护动物。 村子的人在河里抓的都在买,这么说,杀猪的卖鱼的全是保护动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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