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一黑作坊被端 工业松香制售有毒有害卤肉
7月29日,潼关县公安局在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中,成功摧毁了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卤肉黑作坊,抓获涉案人员3人。今年5月,潼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食品药品侦查中队接特情举报,城关镇五虎张村有人制售有毒有害卤肉。接报后,侦查中队立即向上级汇报,局领导指示治安大队组织警力展开摸排,做好调查取证工作。7月29日,黑作坊又在进行生产。守候多日的民警掌握确切情况后,成功将正在生产卤肉的和某(27岁,潼关县城关镇五虎张村四组)、肖某(22岁,潼关县城关镇五虎张村四组)、宋某(22岁,洛南县城关镇宋村三组)3人当场抓获。经现场搜查,查获用于制作有毒有害卤肉的大颗粒盐90公斤,工业松香20公斤,半成品卤肉20余公斤。
经调查,今年5月份以来和某、肖某、宋某3人以大颗粒盐、工业松香等原料对购来的大肉进行加工,每天生产25公斤—40公斤不等,并以每公斤10元的价格,贩卖给附近的一些干菜店、饭店及农贸市场。经审查,3人对其进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卤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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