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假夫妻 真孕妇 疯狂偷车80余辆
怀着8个多月的身孕,本应在家中休养,然而这位孕妇王某却伙同其“假丈夫”张某疯狂盗窃电动车、自行车80余辆,8月1日被高新公安分局崇业路派出所民警成功抓获。今年6月份以来,针对辖区内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被盗案件多发的实际,崇业路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确定重点人员,同时调整工作思路,在易发案地段和易发案时段采取便衣便车与警车交叉巡逻。经过前期的苦心经营和缜密侦查,办案民警初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从7月下旬开始,民警放弃一切休息日,顶着烈日,坚持蹲点守候,力争抓获盗窃现行。8月1日中午12时许,办案民警在高新区某住宅小区门口蹲点守候时发现两名嫌疑人步行正进入小区内,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民警不动声色地尾随其后,就在嫌疑人四处张望,搜寻作案目标时被民警现场抓获。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嫌疑人王某已怀有8个月的身孕,而且她和张某并非真夫妻。经审查:嫌疑人张某(男,30岁,富平人,无业),王某(女,31岁,潼关人,无业)于2012年4月在网上相识。王某之前一直和原配丈夫生活在潼关县,两人还有一个5岁的女儿。由于平时丈夫对她关心不够,而且动辄因为一些小事就对她拳打脚踢,缺少家人关心的王某无聊之际就通过QQ上网聊天结识了张某,聊了不到两个月,2012年6月王某就只身离家,来到渭南和张某同居,并于同年12月怀孕。为了支付日常开销,本来就无所事事的两人竟然决定以盗窃自行车、电动车为生。从2013年3月份起嫌疑人张某、王某两人多次潜入小区实施盗窃。同时,据王某交代,除高新区外,其伙同张某还长期流窜在临渭区多处住宅小区实施作案,他们每次盗窃得手后,都会通过电话联系马某(男,54岁,渭南人,农民),将所偷自行车低价变卖给马某。之后,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马某成功抓获。
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嫌疑人对其盗窃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6_188:} {:6_154:} 揍死狗日的 这富平是咋了啊 刚出了医生兼人贩子 又出来了 贼娃子 (不是针对富平所有人,富平人见谅) 我的天狂盗啊 刑法》第264条 盗窃罪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6_164:} 小心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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