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昂空气卫士 发表于 2013-9-13 09:43

因拒付30元嫖资被打 男子找人帮忙致1人死亡

  男子嫖娼未尽兴,因拒付30元嫖资被打。为报复,他找人帮忙,斗殴中致1人死亡。日前,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对来某等4人提起公诉。
  
  2012年12月7日晚9时左右,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彬县城关镇某旅馆发生斗殴,两名住店客人发生冲突。一名客人叫来帮手,4人致使店主和另一名客人受伤,其中,客人在送医途中不治身亡。
  
  据警方调查,朱某经营一家小旅馆。当晚来某到朱某的旅馆嫖娼,因未尽兴,故拒付30元费用。朱某便和另一住客李某向来某索要嫖资,其间,朱李二人殴打来某。
  
  离开店时,来某扬言报复,他叫来同村朋友3人返回旅馆。来某趁朱某不备,以砖块击打其头部,致其倒地昏厥。随后,来某等人找到李某,对其实施殴打过程中,来某持剪刀刺入李某胸部,致其心脏破裂死亡。
  
  检察院认为,来某等4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死1伤,已触犯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责任。目前,检察院已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将不公开审理此案。

劉住童年 发表于 2013-9-13 10:04

这哥们玩不起啊{:10_318:}

我想呀、想呀 发表于 2013-9-13 10:27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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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浮 发表于 2013-9-13 15:38

约等于刘谦 发表于 2013-9-13 15:46

现在,北方也流行嫖娼 吗?
南方很猖獗呀

秘书小D 发表于 2013-9-13 16:01

唉这都啥事情呢

秘书小D 发表于 2013-9-13 16:03

我想呀、想呀 发表于 2013-9-13 10: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路过
来自安卓客户端

你老路过什么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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