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通报两起事件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9月18日,渭南市委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对澄城硫磺矿“7·23”火灾事故、富平新生儿被拐案两起事件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在澄城硫磺矿“7·23”火灾事故中,澄城县县委书记郭永峰应负一定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县长薛楠应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杨建囤负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县委常委、副县长弥振乾应负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副县长李红伟应负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处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13名科以下相关责任人,由澄城县委、县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富平新生儿被拐案中,富平县县委书记郑成瑞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给予警示训诫;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建平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给予警示训诫;原副县长李雷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3年8月被免职,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10名科以下相关责任人,由富平县委、县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得当
来自iphone客户端 看看 该处理时决不手软 富平那个太可恶了。 相信政府,处理得当,......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