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机动车禁止在朝阳大街与前进路十字口掉头
为保障朝阳大街西岳路十字至前进路十字的交通有序顺畅,确保附近学校师生出行安全,下月起,机动车将禁止在这两个路口掉头。位于朝阳大街前进路中学和贠张小学之间,横跨朝阳大街的人行天桥预计10月初投入使用。9月24日下午,渭南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申军明一行到该地调研,现场商讨学校师生、附近单位及商户出行的实际方案,确保人行天桥投入使用后能发挥作用。
据渭南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亚锋介绍,近期,交警部门将在该路段设立中央隔离设施,严禁行人翻越。同时,贠张小学及前进路中学步行上下学的学生横过朝阳大街时,需经人行天桥通行。骑自行车的学生可选择经天桥横过马路,也可沿马路遵循右行原则骑行,该路段禁止自行车逆行。
此外,途经朝阳大街的机动车辆,禁止在前进路十字与西岳路十字掉头;朝阳大街南侧单位西去车辆,须向东行驶至前进路右拐,行至华山大街后择路行驶;路北沿街商铺东去车辆可顺向行驶至西岳路十字、金水路十字等后可择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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