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墨棋子 发表于 2013-9-25 09:46

车被拖走取车不用交停车费 若收费可状告交警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订草案)》在修改后再次上会接受审议。
修改稿增加规定强调,交通警察因为收集证据需要,经过批准可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进行保管,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一旦证据收集完毕,应立即解除扣押。

三流导演 发表于 2013-9-25 14:57

真的?

铁匠徐 发表于 2013-9-25 15:05

真的??!

它它 发表于 2013-9-25 15:29

真的?

渭南乡亲 发表于 2013-9-25 20:39

醉墨棋子 发表于 2013-9-26 11:33

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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