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魅小 发表于 2013-10-23 08:17

保安队长收取保护费 保证小贩不再被驱赶

  担任超市保安队长的王某利用驱赶摆摊商贩等便利,在一年内收取摆摊商贩7.89万元财物。记者昨天获悉,王某已被公诉至顺义法院。
  
  现年31岁的王某2008年来京打工,没几年就当上了超市保安队长,但他总嫌赚钱太慢。
  
  检方指控,去年3月开始,王某利用管理其他保安并负责驱赶超市门外空地摆摊流动商贩的职务便利,向无照摆摊小贩承诺“交钱就不再被驱赶”,进而收取10名商贩给予的财物合计4.19万元。
  
  此外,王某还虚构可以找超市领导帮忙承租超市门外空地的事实,以送礼、收取租金的名义骗取两名商贩3.7万元。
  
  检方认为,王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应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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