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把 发表于 2014-3-4 19:05

太嚣张了,密切关注

爱上寂寞 发表于 2014-3-6 21:45

渭南!渭南!你又要出名了~~~

iiibbb 发表于 2014-3-7 16:41

要 懂得礼让三先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现在人开车确实有点急。

weinanxiaoge 发表于 2014-3-8 13:35

这都什么社会了,还那么叫啸,全民一致实现复兴强国梦和偕社会的时候,必须处理。

axiaoge2011 发表于 2014-3-10 14:06

咋 没有下文了?结果如何

情意绵绵 发表于 2014-3-10 15:25

必须严惩!

浪漫√独哥 发表于 2014-3-10 23:17

执法部门应追究胡碧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tingyu 发表于 2014-3-11 06:02

记者,媒体,报社,电视台都去哪了?好好调查调查,又是一个民族的败类,垃圾

小驴快跑 发表于 2014-3-12 14:34

一个巴掌拍不响,估计双方都有责任,不过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把人打成这样必须追究责任。

小火柴 发表于 2014-3-12 15:31

垃圾人!
页: 1 2 3 4 5 6 7 [8] 9
查看完整版本: 政府公职人员街道致人伤残 称其“上面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