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魔法师 发表于 2014-4-26 09:34

出版贾平凹作品用其照片涉侵权 法院判赔8000



为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识,在第14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4月25日陕西高院对赵雄韬与漓江出版社、贾平凹、西安市新华书店侵犯著作权纠纷等4件知识产权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其中赵雄韬与作家出版社、贾平凹等侵害著作权纠纷案,陕西高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判决如下:一、被告漓江出版社立即停止侵害原告赵雄韬著作权图书的出版发行;二、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被告漓江出版社须向原告赵雄韬当面赔礼道歉;三;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漓江出版社赔偿原告赵雄韬损失8000元;四、驳回原告赵雄韬其余诉讼请求。
陕西高院曹建国副院长介绍了陕西省知识产权发展的基本情况及我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陕西是传统科教文化资源大省,省会西安市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科技力量雄厚,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达到了40%以上。
2013年我省各级法院共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767件,审结627件,其中调解、撤诉381件。主要涉及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和垄断纠纷等;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97件,审结93件。主要涉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非法经营罪、侵犯知识产权罪等罪名。

陶陶妈 发表于 2014-4-26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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